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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五处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时间:2024-06-13 22:44:32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随着汛期临近,监察执法五处提前谋划煤矿防汛有关工作,强化水害风险研判分析和监察执法,督促煤矿落实防汛措施,确保辖区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一是超前预防,强化风险研判。按照监察员联系矿井制度,明确责任,实行分组分片管理,针对“雨季三防”工作时效性、季节性特点,及时督促矿井认真开展汛期水害风险分析研判、严格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

  二是未雨绸缪,强化防灾能力。进一步督促煤矿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将水害防治纳入自查重点内容,重点排查应急演练、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电源,确保矿井具备应急抗灾能力。

  三是统筹兼顾,强化防治基础。将雨季“三防”工作纳入日常监察重点内容,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的要求,做好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夯实水害防治基础。

  四是提升素质,强化应急处置。日常监察时,专人检查矿井开展防治水和水害应急处置知识培训情况,“逢查必考”考查员工熟悉掌握紧急情况下避灾路线,提升职工应对水害的能力,有效促进企业防治水培训工作。

  五是履职尽责,强化带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极端天气气象预警信息共享和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暴雨预警双重“叫应”机制,“点对点”推送预警信息,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矿领导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发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原文链接:https://sd.chinamine-safety.gov.cn/articles/ch00637/202405/d46eb727-d5d8-476e-a367-de4860aec7b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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