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从提升效能、创新服务、高效协同等五大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效能。通过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事项、推广应用电子证书证明、升级“以图询房”服务功能,探索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和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推进不动产登记事项标准化和系统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所有事项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双向对接,实现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事项“一张清单”和数据实时归集、共享,不断提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
创新服务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同步办结”。围绕项目建设全周期,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打通上下游、内外部相关业务环节,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规划许可、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共享、并行办理机制,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积极推进土地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登记一并办理,打通纯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抵押,合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新抵押权设立、抵押权变更等,满足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抵押融资需求。
主动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服务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常态化提供“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全面实施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承诺制,由小微企业直接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中勾选和签字承诺,不得要求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强化登记、交易、缴税、抵押等业务高效协同。优化升级综合窗口“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机制。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深化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办理无缝衔接。拓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内容和覆盖面,实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关联业务就近申办。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探索抵押登记新模式,实现续贷与不动产登记无缝衔接。
全面推动登记服务扩面增效。开展延伸延时服务,设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推行告知承诺制,对于实践中确实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以告知承诺的方式代替。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协助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实施律师身份和法律文书线上核验。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加快推广存量房预告登记,推进预告登记与签订不动产物权协议同步申办。深化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提升不动产登记队伍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加大改革创新,合力攻坚破难,持续优化政务工作,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