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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省、市、县政府找矿积极性 四川建立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激励机制

时间:2024-06-13 21:30:07      作者:佚名    来源:自然资源部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比例的通知》,明确建立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省、市、县政府共同参与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联动格局。

  根据通知,该激励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改革收益分配方式。按照“谁出资、谁受益”原则,矿业权出让收益除中央分享40%外,将地方分享60%部分,从原先的“省、市、县固定分享比例”调整为“分享比例与基础阶段找矿项目投入挂钩”,明确找矿项目省级全额、市县全额、省与市县同比例三种出资方式,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省、市、县政府投入找矿的积极性。二是合理确定分享比例。统筹兼顾维持省、市、县财力格局基本稳定和财力下沉市县的政策导向,将矿业权出让收益的10%作为激励空间,并在分享比例上向市县和民族地区倾斜,将更多收益留给地方,助力缩小地区差异,推动全省经济均衡发展。矿业权出让收益实现时,矿业权对应找矿项目市县全额出资的,比不出资的多分享10%;市县出资一半的,比不出资的多分享5%。三是明确细化操作流程。以矿业权出让权限和找矿项目出资主体为基础,明确了谋划找矿项目、确定投入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开展矿业权出让、分享出让收益等矿产资源勘查出让全流程操作细则。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政策体系,不断创新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改革实效,推进全省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kc/202406/t20240607_2847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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