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矿业内参

中国拒绝“洋垃圾”

时间:2021-01-26 14:57:3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网

  “洋垃圾”主要指不符合国家环保控制标准、对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存在危害的进口固体废物,往往夹带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放射性物质及易燃易爆物等。“洋垃圾”在加工利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染物,处理处置难度大,对环境和健康会造成危害。

  多年来,由于劳动力成本和废物回收处理成本较高,回收价值低、环境危害大的废物市场需求小,西方发达国家将“洋垃圾”大量出口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固体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导致进口固体废物后难以有效消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洋垃圾”出口的行为实际上造成了污染转嫁。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停止进口固体废物这一举措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可以切实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中国积极践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体现了大国的责任与担当。

  自2017年以来,中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减少“洋垃圾”进口的举措有效减轻了中国处理固体废物的压力。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这一决策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拒绝“洋垃圾”后,固体废物主要出口地如美国、欧盟、日本等短期内难以形成足够的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转而寻求其他国家作为替代市场。东南亚国家成为西方国家固体废物出口的主要目的地。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先后效仿中国,收紧固体废物进口政策。在这种形势下,欧盟、日本等主要“洋垃圾”出口地也开始加快国内废物回收基础建设。《巴塞尔公约》的原则之一——“固体废物在产生国就近处理”开始在全球切实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