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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大都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开放性项目公开招标的通知

时间:2024-06-06 23:37:39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部大都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开放性项目公开招标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大都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组建后批复的首批省部级科研平台之一。现将创新中心2024年度开放性项目申请指南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凡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申请。创新中心对具有相关专利等成果的申请人给予优先考虑。

    二、招标方向

    2024年度创新中心开放性项目申报方向主要围绕超大城市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高效能治理政策、策略、机制等展开,项目名称可由申请人自拟,具体方向如下:

    1、郊野乡村地区生态修复规划设计策略研究

    立足上海郊野乡村空间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本底特征,以保护传承沪派江南特色水乡风貌和传统文化为目标,开展“滩水林田湖草荡”空间形态和肌理特征研究,明晰各类生态景观要素的复合关联结构,提出林湿复合、农林湿复合、水陆生境复合等小微湿地营造,沟渠、河道生态化整治以及特色民居风貌保护等设计策略,为维护好上海蓝绿空间基底,实现郊野乡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提供系统性设计指导。

    2、基于陆海统筹的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策略研究

    坚持陆海统筹,以筑牢上海生态安全屏障和构建协同开放的陆海一体化发展格局为目标,瞄准国际前沿,研究国内外淤涨型河口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分析其三生空间时空耦合演变机理及其典型保护修复策略、模式,形成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案例集。在此基础上,聚焦上海“南汇N1库区-南汇嘴”沿线区域,研究提出陆海协同的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方向及策略建议,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提供基础支撑。

    3、超大城市现代设施农业资源要素保障机制研究

    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为指引,在摸清乡村现代设施农业发展需求基础上,研究适用于上海超大城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空间要素保障模式和技术路径、手段,并提出相应政策、策略建议,为实现超大城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决策咨询参考。

    4、超大城市低效建设用地空间识别与治理策略研究

    以创新空间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导向,研究建立郊野空间建设用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郊野空间低效建设用地现状类型及其空间分布,并从减量留白、空间置换、指标循环以及空间再自然化等角度出发,探索提出新形势下郊野空间低效建设用地的精致退出策略,为实现超大城市土地要素精准配置提供支撑参考。

    5、沪派江南导向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新内涵与新路径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立足上海超大城市乡村特点,以沪派江南美丽实景画卷营造为导向,结合典型乡村全域土地整治实践,重新定义沪派江南语境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新内涵,解析它们之间逻辑关系,总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系统性助力沪派江南营造的特色做法与实施路径,为本市乃至全国其他相似大都市区全面开展全域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6、围绕创新中心主要研究方向自立项目

    围绕大都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调查评估、规划设计、整治提升、监测评价等主要研究方向自立题目,创新中心将优先资助立论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具有创新意义和转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同时,欢迎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项目和经费与创新中心合作开展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

    三、经费资助

    本年度拟资助项目不少于6个,每个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开放性创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至创新中心执行团队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无单位意见(含公章、签字)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2、创新中心将以“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本年度支持项目。

    3、同一申请人本年度内只能申请1个项目。

    4、申请截止时间:本年度开放性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5、禁止重复立项,已获得国家、省级及其他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研究期限及成果考核要求

    1、每个项目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完成。每个项目除成果报告外,至少还应完成1项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额外成果(具体如下),各项额外成果考核时限可在结题评审后延期半年完成:

    — 申报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专利1项;

    — 形成技术转化落地方案,或启动1项技术的工程化落地示范,或完成1项技术的工程化落地示范;

    — 形成1项标准规范建议;

    — 公开发表1篇或以上核心学术期刊论文等。

    2、凡经创新中心经费资助的开放性项目,其研究数据及成果由创新中心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项目研究期间,研究成员将自动成为创新中心的流动人员。资助项目公开发表论文时,应在作者单位署名处标注创新中心名称,在基金项目处注明本论文由创新中心资助,且注明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署名的论文不计入研究成果考核。创新中心具体署名方式如下:

    中文:自然资源部大都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上海,200003

    英文: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for Land Spatial Eco-restoration in Metropolitan Area,MNR,Shanghai,200003

    3、获资助的开放性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中期按要求向创新中心递交工作进展报告。项目结题后的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将全部电子版成果以及成果鉴定材料报送至执行团队办公室存档。延期完成的研究成果应在项目结题验收时提交延期说明,并在成果完成或发布后提交至执行团队办公室。延期仍未完成的,创新中心将不再接受其项目申请。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95号1316室

    邮 编:200003

    联 系 人:

    闫玉玉 63193188-13340

    唐春荧 63193188-13337

    电子邮箱:34781512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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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ghzyj.sh.gov.cn/hyxw/20240604/983f8e7c025544bb929f27c421ac4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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