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环境经济政策注重经济手段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初步形成以市场手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动力机制。
徐必久谈到,环保工作,依靠法治手段很重要,必要的行政手段很重要,但是经济手段也非常关键。“十三五”期间,财政支出力度加大,2018—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180亿元资金推动长江经济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今年安排10亿元引导资金推动黄河流域生态补偿。绿色金融政策日益完善,截至2020年上半年,绿色信贷余额已超11万亿元,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规模达1.2万亿元,居世界第二。
徐必久表示,一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政策,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绿色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是深入推进绿色税制改革,“十四五”时期协同推进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要研究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采取税收优惠和电价优惠政策,激励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研究新能源汽车的税收政策;
三是健全环境治理收费政策,建立处理服务费用与污水处理成效挂钩的调整机制,推进建立完善的污水管网投资回报机制;
四是深入推进生态补偿,建立健全长江、黄河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调节作用;
五是加大绿色金融政策创新,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发展基金等政策,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深化气候投融资领域专项合作,加强对国家自主贡献重点项目和地方试点工作的金融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