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矿业资讯

​单列1.98万亩用地指标!广西强化资源要素供给赋能乡村振兴

时间:2024-06-03 23:04:4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5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统筹资源要素保障助推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情况。2023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采取政策供给、规划保障、资源赋能、资金项目支持等组合措施,仅33个原国家贫困县就单列下达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98万亩,有力促进了乡村全面振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玉彤,厅总规划师阳柳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罗讲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韦翔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广西云记者 阳继乐/摄

  发布会介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乡村振兴用地保障难点堵点问题和乡村产业发展新需求,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文件,形成自然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若干措施》主文件和《关于强化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3个配套文件,明确强化村庄规划编制实施、降低设施农业用地成本、维护乡村产业主体合法权益等措施,有效填补有关政策供给空白区,激发乡村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其中部分政策属全国首创。

  在规划保障方面,广西积极发挥村庄规划对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指导市县统筹村庄分类和布局、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基层通过空间腾挪的方式盘活利用村庄用地。积极探索推广“数据共享+技术赋能+多方协同”的低成本实用性简易型村庄规划编制新模式,最大程度降低编制成本,村庄规划编制费用由平均每个行政村33万元降低至17万元。加快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2024年协调落实1.93亿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村庄规划编制。目前,全区已累计完成6300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建设用地是乡村发展振兴的基础要素。2023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单列下达33个原国家贫困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98万亩,并要求各设区市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计划指标,保障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用地需求。同时,指导各地充分利用未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荒地、园地、林地、工矿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2023年完成5021.08亩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

  在资金项目支持方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注重发挥行业政策优势,2023年统筹近68.7亿元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其中,通过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交易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为脱贫攻坚后续扶持和乡村振兴筹措资金56.93亿元;持续推进砂石土“净采矿权”出让,2023年出让“净采矿权”36宗,成交金额43.22亿元,直接服务于乡村振兴3.25亿元;在46个县(市、区)273个行政村(社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62个,试点面积达467.55万亩,下达奖补资金5.54亿元。

  此外,广西还统筹中央及自治区资金2.975亿元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项目128个,受益人口6.4万人。截至目前,累计完成监测预警设备安装2970处,提高了地灾监测预警水平。


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xwzx/zrzx/t185109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