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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探索推行“先登记后供地”

时间:2024-06-03 23:14:18      作者:佚名    来源:自然资源部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3宗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这是该市首次为供应前土地办理不动产登记。此次完成登记的3宗土地均是以东昌府区政府为土地熟化主体的储备土地,总面积约5.19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交地即办证”,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土地供应前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知》,在市城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先登记后供地”模式,即市城区内拟供应土地均须先行办理储备土地不动产登记手续。土地供应后,土地使用权人不再重新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测绘,在缴清出让金和有关税费后即可直接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真正实现“交地即办证”。

  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此次为3宗储备土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以用地规划条件、安置补偿协议、农转用批件等资料为登记依据,打破了以往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申请人需提供政府批复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权属来源文件才能登记的传统模式,并整合勘测定界、地籍调查等环节,共享沿用调查成果。

  “先登记后供地”模式的实施,将地籍调查和土地测绘等工作前置、关口前移,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只需提交申请,拿地当天就能领证,避免了因坐标偏移、权属争议等情形影响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同时也免除了企业办理地籍调查及土地测绘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为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争取了宝贵时间。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td/202405/t20240528_2846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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