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启动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通知》明确了监测工作的目标任务,即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地类,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并监测其变化情况,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会同国土空间规划局部署组织监测工作,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测绘院配合完成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成果核查。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具体监测工作。同时,要求选择具备相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经验的作业队伍承担监测任务。
《通知》强调,实事求是、质量第一是调查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过程管理督导的原则做好质量控制。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成果进行全面自检,确保监测要素数量全、位置准、属性实;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成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全市成果整体质量符合汇交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核查、成果验收并将最终成果汇交国家。省自然资资源厅将根据各地监测成果质量情况,对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单位进行排名通报。
为发挥先行示范作用,《通知》提出,以巩义市、荥阳市、长垣市、义马市和永城市5个县级市作为县级试点,除正常更新2023年成果外,还需参照地级市城区范围监测内容,开展本辖区城区范围的要素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