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蒙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4月,个旧市、开远市2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复。5月22日,弥勒市等10个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获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复。目前,红河州14个县级以上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
总体规划充分落实上位规划部署要求,明确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规模指标,对上位规划提出的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构建安全韧性基础设施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总体规划是各县(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坚决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