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响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提前介入,主动作为,依法依规高效处置全市闲置土地,帮助企业解决造成土地闲置的实际问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据了解,随着乌鲁木齐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区(县)面临着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超期未开发土地较多的问题,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针对这一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深入调研,掌握实情。深入企业调研并组织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了解实际情况。截至目前,已累计邀请182家用地单位参加座谈会,涉及292宗地,充分掌握土地闲置原因,为科学、精准处置“打前战”。二是夯实基础,摸清家底。通过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提前梳理即将闲置的土地,以下发提醒函、电话通知、现场巡查等方式提前告知企业,督促企业尽快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土地闲置的苗头。三是一地一策,依法处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遵循应处置尽处置原则,针对每宗地的开发利用状况、闲置类型等制定详细处置计划。2023年共计处置闲置土地434宗、土地面积1886.76公顷,其中:盘活闲置土地396宗、土地面积1541.29公顷;通过收回方式处置“低效、无效”用地38宗、土地面积345.47公顷。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以改革破题、创新增势的决心,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让闲置土地“活”起来,着力让“资产”变“资源”,让“包袱”变“财富”,推动更多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同时,还将积极探索新的土地利用模式和管理机制,制定合理的土地开发政策、保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高效率与效益,珍惜并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