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等方面提出13项具体举措。
《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领域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动力。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就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丰富普惠数字公共服务,优化绿色智慧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市信息模型、时空大数据、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实景三维中国等基础平台功能整合、协同发展、应用赋能,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统一的时空框架。
在优化绿色智慧宜居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增强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智能化水平,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支撑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分析决策;积极发展绿色智慧协同模式,鼓励有条件地区推进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化管理,开展重点行业和区域碳排放监测分析,在产业园区、商务区等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建立多方参与的碳普惠机制,探索构建个人企业碳账户、碳足迹等数据空间应用等。
《指导意见》还就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等明确了相应落实举措。(首席记者 王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