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督举报

泸县在全市率先推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举报奖励

时间:2024-05-23 07:34:3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近日,泸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泸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泸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泸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举报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受理机关、办理程序及工作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向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泸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实名举报,受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破坏、违法占用耕地不足5亩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每宗500元现金奖励,5亩以上(含5亩)的,给予每宗1000元现金奖励,并按照程序在30个工作日内兑现举报奖励。举报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从县财政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责任编辑:周子琦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jfbbz/2023/5/26/13478c4f77a44709a386badcc594b6c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