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第4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细则》,现将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4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规〔2022〕3号),规范了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管理。依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全文共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文件的制定目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
第五条至第七条: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适用事项、记载内容、法律效力。
第八条至第十条: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签发、更新、下载、核验流程。
第十一条:明确了省厅和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的建设部署、安全防护、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明确了相关法律后果和文件有效期。
三、出台意义
《实施细则》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管理,提升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能力,保障数据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持续优化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推动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周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