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2023年4月18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吉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地热规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地热规划》的必要性
(一)国家政策支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2021年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总体部署,编制本地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进一步深化地热资源勘查工作,稳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
(二)我省地热资源分布广泛,资源储量较丰富。我省地热资源的主要类型有水热型、浅层地热能和干热岩,具有分布范围广、类型齐全、潜力大等特点。如松辽盆地蕴藏着丰富的地热资源,具有较高的大地热流背景值,地温梯度高,是我国五大地热资源分布区之一。地热水储存量约2800亿立方米,地热水储存热量362.8万亿兆焦耳,折合标准煤123.8亿吨;地热资源可开采热量48.34万亿兆焦耳,折合标准煤16.44亿吨;地热水可开采量约1.40亿立方米/年,地热水可开采热量270.95亿兆焦耳/年,折合标准煤92.45万吨/年。
(三)科学合理开发地热资源的需要。我省地热勘查投入不足,地热资源勘查覆盖率很低,尚未对干热岩地热资源进行勘查评价,但根据吉林省地质条件分析,干热岩地热资源远景较大,迫切需要加强地热勘查投入,加强回灌技术研究,推进节约集约开发,有效保障地热资源开发利用。
(四)地热资源综合利用潜力巨大。我省地热资源类型较齐全,具有较好开发利用前景。一是利用地热资源供暖。二是具有较高的医疗保健价值。三是在农业生产中应用前景比较广阔。
二、《地热规划》的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适宜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机制体系。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工作取得新进展,勘查力度得到加强,调查评价和勘查工作程度有较大提高,地热资源储量稳步增加,区域地热资源成矿理论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地热勘查开发过程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绿色开发,开展地热尾水处理与回灌技术研究和应用,鼓励地热资源梯级综合利用,优化开发利用布局,开发利用规模逐步提升,建立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积极实行地热资源矿业权净矿出让,尽快完成探矿权向采矿权转化。进一步核实地热资源储量,提高已建矿山资源储量级别。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落实地热资源储量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浅层地热能和水热型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与管理监测体系,特别是完善地热资源地热流体动态监测系统,提升地热资源信息化水平。形成全省地热资源勘查有序、开发合理、利用高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三、《地热规划》的重点内容
在系统总结吉林省地热资源基本情况和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基础上,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对地热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以及关键的工程技术进行了规划部署,对水热型地热资源进行了重点规划安排,提出了绿色勘查、绿色开发的要求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是吉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地热资源矿业权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该规划共七章,第一章为规划背景。梳理了我省地热资源概况,全面总结勘查开发现状,明确当前存在的问题,从行业发展、能源保障、“双碳”战略及开发潜力等方面说明现今形式与需求。
第二章为总体要求。确立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设定2025年规划目标及2030年展望目标,确定了8个主要指标。
第三章为规划分区。基于我省地热资源情况,划分了鼓励勘查开发区、一般勘查开发区和禁止勘查开发区。
第四章为工作部署。部署了地热资源勘查重点区域和项目,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任务和项目,并加强规范管理,推进示范区建设,开展科技攻关,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第五章为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对在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
第六章为地热资源绿色发展。提出地热资源勘查过程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地热资源保护等。
第七章为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保障,强化规划管控、加强监督执法,强化技术创新、重视人才培养,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四、《地热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7日
相关文件:吉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