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报道

男子购买另类宠物,不成想触犯法律,面临刑事责任

时间:2020-08-11 14:07:20      作者:    来源:

  不少人都有饲养宠物的习惯。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宠物成为了许多人的心灵寄托。常见的宠物有猫狗鱼鸟。但也有相对少数的喜欢饲养爬行类宠物的朋友,俗称“爬友”。近日有位男性“爬友”因为饲养宠物而触犯了法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重庆市江北区一男性市民陈某日前花费两万元从网上购买了一条球蟒和一条红尾蚺当宠物。警方得知此事后对陈某实施了抓捕。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的朋友可能会疑惑了,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收录的蛇类保护动物不是只有本土蟒吗?为什么饲养球蟒和红尾蚺也会触犯法律呢?小编在这里为您线上普法。

  确实,在中国,本土蟒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球蟒和红尾蚺是外来物种,不属于本土物种,故不列入国家本土重点保护动物行列。虽然中国并没有将其列入保护名单,但球蟒和红尾蚺都属于《华盛顿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保护动物,中国作为《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是参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保护的。按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私人都是不能随便饲养的,否则,一旦触犯刑法,需承担刑事责任。

  下次您想饲养一些另类宠物之前最好先查阅一下有关名录,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