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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你局《关于济南市田山灌区与济平干渠连通工程扩建项目占用山东黄河玫瑰湖国家湿地公园的请示》(济园林呈〔2024〕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济南市田山灌区与济平干渠连通工程扩建项目占用山东黄河玫瑰湖国家湿地公园。该项目在湿地公园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沉砂池改建及清淤工程,建设分水闸、退水闸连通闸及排涝泵站,桥梁改建工程等,全部位于湿地公园宣教展示区。其中,沉砂池改建及清淤工程涉及湿地公园面积28.5187公顷,建设分水闸、退水闸、连通闸及排涝泵站1.2124公顷,桥梁改建工程涉及湿地公园面积0.6561公顷,跨截渗沟涵洞涉及湿地公园面积0.1419公顷。工程施工期临时占用湿地公园面积2.214公顷,主要施工期临时营地、临时便道及施工作业面。

  二、你局要严格监督检查,加强施工现场指导,强化运营期监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监管;要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施工,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项目临时占用期限为两年。你局要认真做好临时占用期满后湿地恢复的监督工作,确保湿地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全面到位。

  四、对发现不按审批要求占用湿地、违法违规占用湿地的,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查处或移交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同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404/t20240408_4717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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