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
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5日
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更好服务经营主体为导向,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竞相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
1.提升准入退出规范化水平。深化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改革,试点开展经营范围一般事项自主公示。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移动端查询档案。推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推行“代位注销”制度,优化企业注销签署流程,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
2.提升公共服务集成化能力。探索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机制,逐步实现联合踏勘、联合施工。试点推广重大项目接电“四同步”服务模式,大幅压减接电时间。优化供水接入,具备施工条件后6个自然日内完成供水接入工程施工。实施土地利用和土壤调查联合会审机制,出台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政策,将“土地码”应用扩展至住宅、商业等类型建设项目,推动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多验合一”。依托征纳互动服务,实现京津冀税务事项跨省通办。
3.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效能。优化“天津市网上公安局”平台,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强化政务服务数据赋能,推动个人、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常用证照免提交、免填写。提升招标投标系统和政府采购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和认证平台。打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营商环境专线,推动实现回应“一个诉求”带动解决“一类问题”。
4.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拓展“京津冀协同服务专区”特色功能,为企业提供异地货物通关和物流状态信息查询服务。推广“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模式,提升物流便利性。支持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的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在境内区外开展保税展示,无需实际进出区。推广应用“全国海关液化天然气先征后返系统”,实现企业返税申请等业务线上办理。开展海运口岸查验改革试点,优化天津口岸查验作业模式。
(二)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
5.营造创新发展环境。高标准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为园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发展要素政策扶持。聚焦化学化工、合成生物、膜材料等优势领域全力申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实施知识产权“十百千万”工程,指导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建设天津高端医疗器械创新研究院,申报国家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和国家保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6.营造绿色发展环境。加强绿色电力服务保障,促进绿色电力交易便利化,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推行融资租赁资产数字化管理和绿色化应用,探索建立网络货运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和绿色平台、绿色运力评价指标及方法。支持中新天津生态城在绿色低碳领域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成果转化、产品应用、审批事项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升级版建设。精细化管控各类施工工地,提升工地环境管理水平。
7.营造友好发展环境。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程序和土地出让支持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项目产权登记难题,积极探索住宅项目多样性空间利用。鼓励土地存量资源复合利用,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科学优化地价补缴标准,明确闲置楼宇调整使用功能工作程序。开展企业“信用培优”计划,打造“一口受理、协同修复”工作机制2.0版,推进“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提质扩面。
8.营造包容发展环境。深入落实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压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推动实现“无形监管、有形服务”。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依法制定应急管理领域免于行政处罚清单。进一步规范实施消防行政处罚,依法明确不予行政处罚情形。试点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开展涉企现场检查事项专项清理,制定执法工作指引。建立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技术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试点开展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数字管理,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
(三)实施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
9.提高服务企业满意度。编制市、区生产力地图和产业要素矩阵手册,厘清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为各类企业投资天津提供科学指引。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实现“以系统赋额为主,人工调整为辅”的智能发票额度管理。试点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搭设数据服务链条,为企业提供精细化服务指引。鼓励创建国家级、市级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试点,构建重点突出、结构科学的营商环境标准体系。
10.提高城市投资活跃度。优化整合全市招商资源,实施促进跨区合作项目利益共享的“握手计划”。打造和认定一批主题特色楼宇,支持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入驻。筹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审核。开展“投资天津”重点投资促进活动,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机制,发挥重点外资项目专班作用,推动解决企业困难。
11.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上线发布“津惠通”2.0版,提高银企对接精准度。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创设“知识产权贷”“积分贷”“人才贷”等信用贷产品。推动金融机构主承销商积极创设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鼓励担保机构不断降低担保费率。探索创新预授信服务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债券创新品种进行融资。推动制定执行绿色金融标准,支持在绿色产业领域具有专业优势的融资租赁公司加快发展。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消费环境。
12.提高政策服务精准度。健全完善中小企业“1+16”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政策直享、服务直达、诉求直办的服务模式。有序开展新消费品牌、医疗大健康等产业服务主题论坛,为创新型企业、供应链企业等搭建政策信息、市场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定期调度,加强部门、区域协同,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13.提高自贸试验区开放度。编制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制定自贸试验区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研究提出数据跨境负面清单。探索建立“供应链居间”模式,支持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发挥更大效能,试点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LNG)加注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企业相互之间以“三特定”原则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为经营主体提供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新途径。
14.提高服务业聚合度。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重点围绕健康医疗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争取国家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园区建设,遴选1至2个条件成熟的示范园区,纳入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基地,进一步释放自贸试验区政策与综合试点政策叠加效应。
(四)实施“海河英才”安居乐业行动
15.高层次扩大人才引进。实施引进领军人才项目,支持重点产业引进在原始创新或自主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科技领军人才。实施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加快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生、博士后来津创新创业。实施引进高技能人才项目,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一批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组织“天下英才·津门为开”轻骑兵招才引智活动,开展招聘对接会,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创业。
16.高水平实施人才培育。实施卓越制造人才培养项目,创新博士后设站方式,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体系,选树一批“海河工匠”。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大自贸试验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高水平建设“天开海归小镇”,支持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发展。落实“海河英才”卡制度,优化配套服务措施。扩大市级人才公寓规模,满足引进人才安居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各类园区和企业建设宿舍型保障租赁住房。
17.多样化提供就业服务。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和产业就业协同联动体系。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培育“直播带岗”线上就业服务品牌。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政策,健全规模裁员报告制度,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度。
(五)实施法治建设支撑保障行动
18.多角度提升法治效能。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持续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因地制宜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探索建立“调立裁审执”全链条、一体化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实现金融纠纷快速化解。推进版权纠纷诉源治理,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公安机关签订《知识产权保护警协合作备忘录》,深化警企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合作。
19.全方位保护守法经营。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手机卡、银行卡“断卡”行动,组织反诈宣传进企业,着力提升企业防骗识骗能力。深化“律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项活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试点推行新注册经营主体合规引导告知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完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
20.深层次推进诉讼服务。开展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实现诉讼材料收转、诉讼事项申请、文书送达和领取等主要诉讼事项异地办理。强化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共享法庭、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融资租赁法庭等专业特色审判庭建设,精准服务保障企业司法需求。探索机动车“一体化、一站式”处置模式,设立法拍车辆专用仓(专区),集约办理相关处置手续。推进交叉执行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办理质效。建立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机制,有效降低财产保全对被保全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
(六)实施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
21.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加地铁运营里程,加快建设一批路桥项目,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创新示范应用。探索“客货邮”一体化发展新模式。逐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全域开放。加快城市更新,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海河沿线景观照明。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便民服务。积极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促进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22.提升城市动力活力。高标准举办天津马拉松赛,承办中国棒球联赛(总决赛)等高水平赛事,积极申办世界斯诺克国际锦标赛等国际体育赛事。用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体育产业项目发展。发放数字体育惠民卡补贴名额5万个,鼓励更多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建设天津市体育信息综合平台,制作户外运动导览地图,展示全市优质户外运动资源。
23.提升城市美感观感。打造“文旅+商贸”新场景、新业态,深化“引客入津”,增加邮轮航次,持续提升城市热度和吸引力。围绕重要节假日推出文旅景区主题活动、文艺演出、文博展览,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文旅品牌。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非遗老字号资源。高水平办好天津音乐节、海河戏剧节等演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出“‘桥’见海河,邂逅浪漫”——桥边音乐汇系列活动,打造海河沿线精品文化景观聚集地。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建设“绿色分拣中心”平台,提升城市综合环境治理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明确实施路径。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整体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切实履行职责。市政务服务办要加强跟踪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落实进度;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开展措施落实情况和经营主体满意度调研,了解掌握实施效果,及时收集工作中的亮点做法,积极推广复制,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政策解读:《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