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专题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3月29日披露,该厅印发《甘肃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建立和实施水流、湿地、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

该《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的任务: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自然资源保护地按照管理级别分别由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负责确权登记;开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除黄河干流之外的疏勒河、黑河、石羊河等11条河流由省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负责确权登记;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分布于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河流、湖泊、水库范围内的湿地,不再单独划定登记单元;开展草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省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负责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和小陇山林业实验局管理林场的森林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除自然资源部进行统一确权登记的石油、天然气、贵重稀有矿产资源外,按照储量评审管理级别分别由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负责确权登记;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 (高康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