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召开华中区域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座谈会,细化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华中区域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电力质监站、可再生能源站、华能中心站、国能中心站,湖北、江西、西藏、重庆四省(区、市)中心站负责人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宣贯了《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座谈交流了电力质监工作的典型经验和重点问题,研究部署了下步加强华中区域电力质监工作举措。8家电力质监机构分别汇报了工作情况和重点问题,电力质监站、可再生能源站、湖北中心站交流了典型经验。
会上,华中能源监管局就进一步加强辖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监管要求,一是持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强化施工工期和质监转序监督,牢牢守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底线红线。二是坚持“安监”“质监”联动、“监督”“服务”并举、“过程”“验收”并重,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贡献质监力量。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完善闭环管理、加强信息报送,凝聚更大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华中区域电力质监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继续深入落实国家能源局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对辖区内电力质监机构的工作指导,为辖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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