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湘潭监察分局和株洲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两清单一承诺”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分局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督促辖区煤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在抓好安全生产和煤矿信息上报等方面作出五个承诺:
一是承诺严格依法依规办矿。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规范,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推进“一优三减”,杜绝“五假五超三瞒三不”、非正规开采、违法层层转包、违法分片承包、边整改边生产、边建设边生产等行为。
二是承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施有效、可靠;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按要求编制预案、储备物资和装备、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落实各项处理处罚决定。
三是承诺严格煤矿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等落实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措施;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规程措施组织施工。
四是承诺严格煤矿灾害治理。严格通风管理,确保通风可靠,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或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冒险作业;严格落实瓦斯管理制度,加强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监控有效;落实探放水措施,严格划定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杜绝水害事故;加强顶板管理,杜绝空顶作业,确保支护可靠,巷道维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专人盯守。
五是承诺如实上报煤矿信息。按要求及时更新煤矿基础数据管理平台;积极配合信息系统联网,确保数据正常上传至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风险分析平台;按规定如实上报“两清单”、“三报表两图纸”等需要报告的信息,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