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7日上午,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立颖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督导落实自治区第三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典型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自治区第三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于2024年3月15日启动,对石嘴山市、中卫市和宁东管委会开展为期20天的驻地督察。4月1日前,督察组共公布了6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废旧物资违规回收加工、企业非法排放污水、污水排放不达标、烟气无组织排放、异味扰民、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原材料处、化工处、新兴产业处、军民结合处等包抓、行业处室会同有关地市,对环保督察发现典型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落实。
会议指出,自治区安排三个督察组对石嘴山市、中卫市和宁东管委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要求。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树牢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进一步树立全区上下一盘棋的思想,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督导指导。积极调动相关市县(区)及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整改工作的主动性,指导各地市、园区和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协同推进整改问题得到行之有效的解决。二是突出重点,明确整改重点任务。对督察反馈问题特别是涉及工信领域任务的,要主动认领。针对公布的典型案例,要制定分工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是主动对接,加强统筹协调。要主动对接自治区环保督察组,及时沟通信息,掌握最新情况,积极协调各方落实督察组工作要求。四是要按月调度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问题如期销号。各包抓组、责任处室要密切跟进了解各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整改销号,做到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