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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05-07 07:54:3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桂工信企业〔2022〕108号

  

  各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2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根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清单。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一)落实各级财政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带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技改支持及服务券补助,其中对获得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提质项目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可结合本级财力情况给予奖励与补助支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负责)

  (二)推广广西“纳税健康码”,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点对点”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防范涉税风险和掌握享受税费优惠红利情况。持续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建立高新技术行业税费服务联络中心,编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办理指引。(广西税务局负责)

  二、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三)持续实施“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每年“桂惠贷”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 100亿元,持续深化“银税互动”,持续降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推进各金融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出无抵押、纯信用专项金融产品;组织金融机构遍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持续出台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具体措施。(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负责)

  三、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四)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平台带头先行先试使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技术和产品,促进优质产品先试首用。结合企业意愿,向我区大型骨干企业定向推荐不少于5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80项技术产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负责)

  (五)建立辖内大型国有企业平台与有业务关联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对口结对帮扶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企业传帮带,共育产业林”工业企业交流活动,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赴重点龙头企业和行业标杆企业实地现场教学,面对面交流学习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管理方法,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广西工商联负责)

  (六)以企业、行业需求为导向,推行“揭榜挂帅”制组织方式,征集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需求,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揭榜制项目技术需求,积聚全国优势资源,解决企业瓶颈技术难题,促进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负责)

  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在创新平台评审中适当给予加分。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企业技术需求与科技人才合作机制,支持广西科学院等科研院所根据企业需求选派“科技专员”、高校派出专家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能力。(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科学院负责)

  (八)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从创新到运用全过程服务,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惠及300家以上中小企业。开展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到2022年底,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服务范围,提供公益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100家次以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九)组织节能诊断机构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到2022年底,完成100家以上中小企业节能诊断。(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持续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进一步发挥计量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中小企业优先提供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技术服务,实行费用减免,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成本负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在广西科学技术奖中增设企业科技创新奖,开辟绿色通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进行网络评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牵头的自治区级或市级科技项目申报给予适当加分。(自治区科技厅负责)

  五、推动数字化转型

  (十二)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打造一批数字化标杆企业,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应用,围绕技术融合、集成应用、模式创新等重点方向,遴选优秀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行业参与、企业主体、产学研用协同推进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格局。到2022年底,推动3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业务“上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三)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企业智能化升级,到2022年底,开展4次以上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惠及5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四)持续推进两化融合贯标升级引领行动,汇聚产学研优势资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贯标全流程服务,引导企业持续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对标,对区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行准确评估,推动企业打造以数据要素驱动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六、加强人才智力支持

  (十五)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到2022年底,培训经营管理人才不少于600名,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活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六)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需求,推动建设一批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为企业搭建高层次人才供给通道,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认定、子女入学、医疗优诊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完善并畅通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十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家辅导服务,对开展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专家和组织,优先推荐评选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负责)

  七、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十八)开展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实施“百企参展”行动,组织100家以上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境内外展会。助力疫情下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将开拓国际市场意愿强、潜力大的“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千企开拓”企业项目库。(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西博览事务局负责)

  (十九)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区内外重大促销活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线上销售,帮助企业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十)完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模式,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措施。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宣传力度,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海关总署备案知识产权。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对照高级认证(AEO)标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外贸竞争力。(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负责)

  八、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二十一)完善全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实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券补助,遴选一批综合实力强的区内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提供精准服务;组织企业参与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编印“小巨人”企业、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典型案例,加强经验交流和宣传报道,进一步形成全区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共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九、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

  (二十二)开展“专精特新万企行”活动,为每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一名工业振兴特派员,一企一策,精准培育,2022年底前,为每家企业至少解决1项困难。实施百家专业机构服务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gxt.gxzf.gov.cn/xxgk/fgzc/cyzc_82324/t112908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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