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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4-05-07 07:01:0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一、主要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机关履行行政职能,依法管理辖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优化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效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桂工信政法〔2022〕545号),对2022年12月31日前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梳理,印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以及主要内容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内容解读

  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自治区新出台政策文件执行。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gxt.gxzf.gov.cn/xxgk/fgzc/zcjd_8292605/t15984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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