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的总体要求、培育重点及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起草背景
先进制造业集群是产业分工深化和集聚发展的高级形式,拥有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是制造强国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通过集群竞赛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出45个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2023年,为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培育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充分研究、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提出聚焦“六大产业基地”,加快推动企业集中、要素集约、产业集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融合,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我省制造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为构建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三、《指导意见》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结合全省产业集群发展实际,围绕支撑省委、省政府明确的“3533”产业集群发展目标,提出:到2027年,聚焦新能源电池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酱香白酒、先进装备制造、磷煤化工、生态食品、铝及铝精深加工、医药制造、纺织服装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四、《指导意见》培育重点及主攻方向
《指导意见》结合国家布局和我省“六大产业基地”有关部署,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从巩固提升传统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培育未来产业集群三个维度明确产业集群培育重点,并按照延链强链补链思路,提出每个集群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其中,传统产业集群主要围绕酱香白酒、磷煤化工、生态食品、铝及铝精深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领域,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做大做强传统产业集群;新兴产业集群主要聚焦新能源电池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突出抓好产业培育,加快壮大新兴产业集群;未来产业集群主要以传统产业高端化升级和前沿技术产业化落地为主线,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六大方向,积极培育未来产业,打造未来产业集群,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五、《指导意见》主要任务
《指导意见》在综合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贵州实际,从集群发展的平台、创新、产业链、企业、先进制造、开放等方面,提出了6项任务。一是建强集群发展平台载体,主要从开发区、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建设满足集群发展需要的平台载体;二是提升集群核心竞争力,主要从科技创新、产业基础再造等方面,增强集群发展内生动力;三是完善集群重点产业链条,主要围绕集群重点产业,梳理编制“一图三清单”,分类推动产业强链延链补链,“一群一策”畅通集群内部产业链微循环;四是培育共生互促企业群体,主要围绕大中小企业,完善集群企业梯队培育机制,做大做强优质企业群体;五是提升集群先进制造水平,主要从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三个方面着手,全方位提升集群整体制造能力;六是促进集群开放协同发展,从产业外部协作和内部协同两个方面,提升集群开放发展水平。
六、《指导意见》保障措施
为保障政策落地实施,《指导意见》从组织实施、推进机制、资金支持、要素支撑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通过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全力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