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的系列部署要求,将疫情防控与煤矿安全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周密部署。先后印发《关于做好防控疫情期间煤矿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刻汲取“3?7”坍塌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明确复工标准和复工程序,将疫情防控纳入复工条件,同步检查落实,将煤矿疫情防控自设隔离场所作为重点排查场所,与煤矿井下安全隐患同步排查整治。二是强化督促落实。组织三个督导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龙岩三明等重点产煤市,实地检查9家煤矿企业,一方面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困难,另一方面检查指导企业规范复产复工,严把安全管理关口,期间责令1家复工程序不规范的煤矿企业停产,重新履行复工程序。三是创新监察执法方式。编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远程监察执法办法》,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实施远程监察,目前对已复工的具备远程监察条件的24家煤矿全部安排了远程监察,有力推进了基础数据平台数据的完整性和实时更新,强化了矿领导带班下井以及安全监控系统的规范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