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信厅等八部门印发《福建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闽工信规〔2023〕11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行业细分领域的佼佼者,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成长性好、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2022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向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致信,强调要激发涌现更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部署要求,健全“1+N”的政策体系,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全省中小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省工信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在科技创新、数字赋能、金融支持、市场开拓、人才培育、企业服务等方面提出细化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措施精准性、针对性和落地性,研究制定《行动计划》。
二、范围期限
《行动计划》所称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行动计划》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鼓励企业专注创新和质量提升,深耕细作细分行业领域,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健全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激发涌现一批优质中小企业。二是提出到2026年的发展目标,力争培育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100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50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350家以上,培育一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二)重点任务。共提出十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梯度培育机制,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常态化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鼓励将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二是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实施技术改造等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四是全面提高质量标准,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五是加快推进智改数转,加快推进优质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提质扩面,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促进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六是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鼓励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发适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的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七是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等方面发力,加大融资支持,畅通资金融通渠道。八是助力企业市场开拓,发挥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作用,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政府采购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给予倾斜,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线上外贸展会等活动,拓展多元化市场。九是从强化人才智力支持、探索实行专精特新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举荐制等方面,加快人才引进培育。十是提高精准服务水平,加快健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网络,建立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专精特新八闽行”活动。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强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四、主要亮点
(一)突出创新引领。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对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要求可放宽至不低于600万元。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组织产学研供需对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实施技术改造,对优质中小企业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降低门槛和扩大支持范围。
(二)突出内涵优化。注重企业质量标准,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融合,持续提升企业标准先进性,积极创建标准创新型企业,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注重智改数转,突出“五个一批”,即打造一批省级产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解决方案提供商,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加快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5G全连接工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注重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行差异化监管。
(三)突出要素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加大信贷倾斜力度,设立每年贷款总规模80亿元的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予以年化1%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鼓励对接国家基金,对获得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企业,按照实际到资额分别给予5‰、1%奖励,根据“免申即享”的原则,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推动设立省级专精特新基金,加快建设“专精特新”专板,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对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阶段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强人才保障,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内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署名举荐,可不受学历、继续教育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加强用能用地保障,鼓励各地将腾出的用能和碳排放空间,优先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投资和技改项目,对产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优质中小企业新增投资项目用地需求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各地试点更适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土地、厂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供给新模式。
(四)突出服务提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类服务机构,提供研发创新、数字化转型、融资支持、市场开拓、管理提升等方面的优质高效服务。完善“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定期发布省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目录清单,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深入开展“专精特新八闽行”活动,健全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服务专员队伍,为专精特新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工信厅
联系人:黄春莺
联系电话:0591-8782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