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质量强省建设,全面提高质量整体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健全质量政策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联动实施质量、标准、品牌强省战略,不断提升福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推动福建制造向福建创造转变、福建速度向福建质量转变、福建产品向福建品牌转变,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福建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单位GDP资源能源消耗不断下降,经济发展质量新优势显著增强。
——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
——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品牌战略深入实施,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深入开展,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打造一批质量强省建设标杆,打造一批美誉度高的特色区域品牌,打造一大批质量过硬的福建品牌。
——质量基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区域、产业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合理布局,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打造一批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到2035年,质量强省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福建质量和福建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1.提高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实施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专项行动。丰富完善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推动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带动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和水平。落实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加强网格化管理,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到2025年,食品抽检合格率和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合格率均达到98.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高于98%。
2.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药品检验检测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加快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大医疗器械检验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投入,加快形成覆盖全省集采中选医疗器械品种的检验能力;力争2025年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全面达到国家B级标准。加速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支持创新产品研发,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
3.优化消费品供给结构。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加快纺织鞋服、食品等产业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转型,积极引导企业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重点推动福州、泉州、莆田等地纺织鞋服产业加快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并购、兼并重组,培育壮大产业链上下游品牌。鼓励食品行业开发更贴近新零售特征的个性化、多样化、品牌化健康营养产品,加快发展老年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满足特定人群需求的功能性食品,培育特色细分产业。实施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引导日用消费品行业传统优势企业转型升级,打造区域性日用消费品生产基地、供应基地、集散基地。办好中国(福建)茶产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福茶网),助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实现优进优出。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消费品的监管力度。
4.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全面实施福建“强制造”计划,着力打造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等万亿级支柱产业,做大产业集群、做强龙头企业、做优产品质量。电子信息产业突出“增芯强屏”延链补链发展,加快发展“芯屏器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突出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推进装备数字化,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石油化工产业突出一体化、精细化发展,注重“减油增化”,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现代纺织服装产业突出品牌化、高附加值发展,做大做强上游纤维原料产业,补强中端织造染整关键环节,丰富下游高端产品供给。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持续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等系列行动,深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重点帮扶工业园区,推动重点企业产品质量、重点行业产业链质量、重点区域质量水平提升,塑造福建制造新优势。到2025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5,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二)实施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工程
5.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分行业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加大重要产品技术攻关力度,提升产业基础制造和协作配套能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多元化。深化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和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
6.推动数字经济质量升级。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龙头企业壮大规模,培育500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瞪羚”、“专精特新”等创新企业。实施“5G+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和“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多层次、多元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我省传统优势行业和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行业加大数字化资源投入,促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所需的测量基础、软件平台、数据标准、辅助决策工具研究与应用,强化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升级,实现一网好办、跨省通办,推广“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比2020年提高3个百分点。
7.提升海洋经济质效。优化“一带两核六湾多岛”的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做强福州、厦门两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加快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海上福建建设,迭代实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将培育壮大海洋产业与优化海洋开发建设空间布局有机结合,做大做强绿色石化、海洋旅游、现代渔业、航运物流、海洋信息等产业集群。实施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全面优化养殖空间布局,调整优化养殖结构,引导发展优质养殖品种,促进渔业增汇,到2025年,全省完成44万口传统养殖渔排改造,31.8万亩贝藻类筏式养殖泡沫浮球改造,新建888口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福州江阴等海上先进风电装备园区。进一步实施海洋渔船“宽带入海”工程,推动建设重点海洋信息产业园区。新增一批省级以上涉海创新平台,建成我国科技兴海重要示范区。“十四五”期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8%以上。
8.加快绿色经济发展。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组织实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快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开展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持续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地方标准体系和应用制度体系,着力打响“武夷山水”、“木兰溪”、“红古田”、“下乡的味道”等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构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稳步扩大绿色信贷规模。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电动福建”建设,加快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推广绿色出行方式。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园区15个、绿色工厂150家;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
9.提升文旅经济品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建设全域生态旅游省。重点打造“红军长征起点”等一批红色品牌,建设龙岩、三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新建设一批全域生态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推动厦门园林植物园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龙岩永定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评定一批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活动,加强对福建优质文旅品牌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发挥以“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为核心的综合监管机制作用,持续规范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到2025年,推动福州、厦门、泉州等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实现“县县有4A、市市有度假区”,形成一批优质旅游服务品牌,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三)实施区域质量发展工程
10.争创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发挥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地区质量变革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山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区域内支柱产业质量升级,培育形成质量发展比较优势,促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质量协同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区位、资源要素、产业基础和发展空间,实行差异化发展,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依托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平台,积极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培育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11.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标杆。深化质量强市、县(区)和质量强园建设,积极开展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等区域质量品牌申报创建活动,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促进质量品牌提升的有效机制。聚焦重点产业和产品关键质量指标,以品牌带动提升区域质量竞争力。到2025年,争创10个以上国家级区域质量发展标杆。(四)实施福建建造质量提升工程
12.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和施工工序、项目验收,提高全过程质量管控水平。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所有受监项目纳入平台在线监管、所有检测报告在线监测、所有工地在线监控。推动智慧工地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等关键要素信息互联互通,促进提升质量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激励项目微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到2025年,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基本健全,工程质量水平稳中有升。
13.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开发新型绿色建材产品,推进精深加工高附加值建筑饰面石材发展,发展高端定制、智慧型卫生陶瓷和水暖产品、特种水泥产品,提高产业集中度,建设全国重要建材生产基地。实施《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
14.提升工程品质。推进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积极推广先进建造设备以及物联网、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工程项目中集成创新应用。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提升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协同水平。推进公共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行动,积极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系统治理,实现城乡居民饮用水“同水质、同服务”。到2025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万亿元,大中型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基本实现智能化,水利建设质量考核保持全国A级优秀行列。(五)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工程
15.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水平。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农业企业以一产为主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提高重点行业信息应用系统的方案设计、开发、综合集成能力。重点培育具有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大型服务平台企业。推动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建设福州、厦门国家物流枢纽,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鼓励福州、厦门、泉州、平潭建设各具特色的金融集聚区。加快跨境电商贸易创新,推进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系统性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务,提升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质量管理咨询等科技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集配中心建设,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全品类服务。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打造一批产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到2025年,力争创建全省年交易额超1000亿元的互联网平台达2个以上。
16.促进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积极培育体育赛事活动,丰富体育赛事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商贸创新转型,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基础教育公平、公益、优质发展,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持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施促进闽菜繁荣三年行动,创建500家以上“闽菜馆”。积极培育和引入家政龙头企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酒店业、物业、康养机构等与家政服务企业融合发展。加快健康福建建设,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支持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等服务业发展,努力为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支持县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改造,将具备条件的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建设1000个以上长者食堂。(六)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工程
17.打造质量强省建设标杆。深入实施以争先创优为核心的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一批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大力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为主体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培育形成一批优质中小企业群体,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抗风险能力强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到2025年,培育打造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10个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30个、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75个次、省级工业企业质量标杆90个、省级单项冠军企业300家、福建老字号160个。
18.打响“福”字号品牌。进一步打响“清新福建”、“福”文化等品牌,积极开发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大力推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工作,积极引导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到2025年,培育打造“福”字号优质农产品品牌180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90个。充分发挥我省地理优势、旅游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质量和效益,加大创新力度,着力打造福茶、福酒、福装、福鞋、福渔、福果、福菜、福稻、福菌、福九味等价值清晰、形象统一、品质可靠的“福”字号公共品牌;加强宣传推广,持续扩大“全闽乐购”影响力,促进福品闽货、万福商旅等优质“福”字号商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19.做强福建建造品牌。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积极培育优质工程奖,提升福建建造品牌影响力。发挥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带动实施精细管理和精品建造,培育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项目。“十四五”期间,培育打造鲁班奖15个、国家优质工程奖30个、闽江杯300个。到2025年,力争再获大禹奖3个。(七)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工程
20.提升标准技术支撑能力。全域推进标准强省建设,着力建设多层次、高水平、高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农业绿色生产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强化制标用标,每年遴选推荐25个以上以提质为导向的绿色标准和引领产业升级的优质标准。实施“标准化+”行动,为新兴产业提供标准技术支撑,推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探索两岸标准融合发展新路。支持组建贸易标准联盟,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标准研究,推动更多国际国内标准组织工作机构落户福建,打造国际标准化交流平台。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和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动一般性产品、服务标准逐步由市场自主制定。到2025年,新增主导和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800项,制定地方标准300项,新增符合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500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33000项,标准化服务业基本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标准化发展水平全国领先。
21.加强现代先进测量测试体系建设。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计量测试技术和测量方法研究,推进国家光伏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平板显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厦门)、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和国家蒸汽流量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建设,推进省力值计量测试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计量标准体系架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体系。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统筹规划和有效管理。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各级各类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到2025年,我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超过2400项。
22.强化认证检测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导入各类管理体系并开展认证活动,推动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全领域延伸。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社会采信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结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一体化”解决方案。打造若干个国内一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支持各地争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到2025年,争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2个。
23.建设一批高水平质量技术机构。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质检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承担质量标准基础科学与应用研究,研究解决质量创新、安全风险管控、质量治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加快质量科研成果转化。重点推动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州)建设毒理实验室,建设国内一流的茶叶质量与安全重点实验室,推动建设电磁兼容安全评价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智能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高标准建设石化产品质检中心(古雷特种设备综合保障基地)、国家特种机器人质检中心、福建省专用车质检中心、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福建省海洋高端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争取实现国家质检中心达到24个,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达到2个。
24.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和保护能力。高效运营“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平台向“智慧运营+大数据”纵深发展。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区域创新发展实践,高质量推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最多跑一地”创新范式,推进各地“知创福建”分平台和工作站建设,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服务联动,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强化和规范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建立健全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建设全省统一的技术调查官专家数据库并实现数据共享。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和运行,构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对指导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10件,有效注册商标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分别达到250万件、700件。
25.打造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质量基础设施运行机制,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统筹建设与协同服务,推进技术、信息、人才、设备等向社会开放共享,支撑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质量升级,推动产业集群、特色优势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鼓励企业非财政性资金建设、购置的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更好服务市场需求。加大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投入,逐步增加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无形资产投资,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八)实施质量治理现代化工程
26.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质量强企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企业供应链质量协同管控。广泛开展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经验分享活动。引导企业加强数字经济的质量管理创新,以创新驱动为动力,以远见卓识的领导力为引领,不断创造更具特色的卓越质量经营管理的新方法、新经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生产、经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建设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完善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25年,累计公益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10000名。
27.健全质量政策制度。鼓励各市、县(区)按有关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质量改进,鼓励私募股权基金投向质量创新、技术改造的优质企业,帮助企业强化技术改进、创新升级。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支持高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
28.强化质量科技支撑。持续推进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打造省创新实验室体系,加快建设6家省创新实验室,筹建海洋领域省创新实验室,在相关领域争创国家实验室福建基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专项行动、100家重点企业创新计划和龙头企业“培优扶强”专项行动,力争到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10000家。支持省内产业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服务机构等,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和研发创新平台等,共同开展科技研发、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强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推动质量技术攻关,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
29.提升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开展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构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防控新体系,整体提升福建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全面拓展监控协作功能和监测站点覆盖面。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实行“四式”抽查和“四个一批”精准抽查新模式,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全面加强检验检测认证监管,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产品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提高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30.深化质量社会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动员各地区、各行业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进质量提升。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开展各类青年职业技能竞赛及交流活动,提升青年创新创业能力水平。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质量技术等服务,及时反映企业与消费者质量需求,促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强化品牌意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讲好福建品牌故事,曝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鼓励创作体现福建质量文化特色的影视和文学作品。用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设质量强省建设专题专栏,加强领导干部质量法律知识培训。以“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质量强省工作统筹,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联动实施质量、标准、品牌强省战略。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质量强市、县(区)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本纲要主要任务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相互配合,强化工作合力,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在本纲要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强化纲要实施评估,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和省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