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统一规划,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启动全国、省、市县各级规划的编制。规划基期为2020年,2025年为目标年。
《通知》提出,规划编制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国内与国外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
《通知》强调,要把握好规划编制的几个重点:一是明确各级规划定位。全国规划突出国家战略意图和政策导向作用,着力解决资源安全保障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为各级规划落实国家战略提供遵循。省级规划突出承上启下和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布局安排和准入要求,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指导地方矿业发展。二是强化资源安全保障。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提出保证资源充足、稳定、可持续供应的路径与举措。结合资源供需特点,从找矿增储、合理布局、调控总量、优化结构、资源配置、节约利用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管理。提升政策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力度,加强矿业国际合作,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多元保障体系。三是优化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与结构。结合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禀赋和区域产业布局等因素,科学划分各类规划区,明确时序安排和管理措施。建设能源资源基地,确保资源稳定供给。划定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明确管控要求,引导要素聚集,实现增储上产。 四是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坚持节约优先,加快科技创新,推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完善资源高效利用和管理制度,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提升矿业集中度。五是加快矿业绿色发展。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研究完善激励政策,推动矿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矿区生态保护,健全矿区生态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引导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依照规划编制进度和报批程序,2020年6月底前,形成全国规划草案。2020年12月底前,完善规划文本,组织规划论证。2021年3月底前,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上报国务院审批。省级规划与全国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
《通知》还提出,同步开展规划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建设与规划编制应同步进行、同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