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泉州在全面推动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将打造泉州专精特新示范园区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在2023年10月召开的全市创新大会上,泉州遴选了首批15个拟重点创建专精特新园区的项目并启动创建,鼓励各县(市、区)按照“一园一特色、一园一体系”标准布局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体系,集成构建“技术转化-中试加速-测试验证-成果推广”全链条服务,加强土地、能耗、碳耗、排放等资源要素统筹管理,推进资源要素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
据了解,集聚4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且为集中连片,园区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值占园区内企业总产值20%以上的产业园区,将被授予“泉州市专精特新园区”荣誉称号。入驻“泉州市专精特新园区”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将得到融资贴息、租金补贴、达产奖励及优化服务等政策支持。
其中,对企业购买园区产业用房(含配套用房)产生的银行贷款,由受益财政给予1%的贴息补贴,补贴期限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租用园区产业用房(含配套用房)产生的租金,由受益财政给予2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租金补贴与融资贴息不重复享受;对企业入驻园区后第一年产生的用电费用,用电量达到2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由受益财政给予每千瓦时0.05元的奖励,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鼓励入驻园区的工业设计、技术研发、创业辅导、人力资源等公共服务机构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由受益财政按不高于服务费用3%给予公共服务机构奖励,单个服务机构奖励不超过50万元。
泉州鼓励各县(市、区)围绕培育、招引专精特新企业规划建设一批专精特新示范园区,推动园区建设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