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矿业内参

​厦门首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开始申报

时间:2024-05-07 06:14:3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厦门首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开始申报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标准创新型企业信息平台填报

  厦门首批“标准创新型企业”近日开始申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标准创新型企业信息平台(https://www.esib.org.cn/),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提交对应材料。

  据介绍,标准创新型企业是指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以科技创新和标准化互动融合为核心竞争力,具有先进标准的研制和实施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支撑自身高质量发展乃至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典型特征的企业。

  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是《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提出的一项新制度,目的在于激发企业在标准、技术、服务及管理互动发展方面的创新活力,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型、创新型标杆企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去年制定印发的《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梯度。

  在评定方面,初级采取“自我声明+公示”,中、高级采取“自愿申请+省局认定”的方式。

  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前3个月内由企业重新登录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示无异议则有效期延长三年。经认定的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和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前3个月内申请复核,由认定部门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企业首次申请标准创新型企业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标准创新型企业的级别,后续申请认定时,应当按照梯度培育原则,逐级进行申报。

  申报并获得认定的标准创新型企业,可享受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关补贴,同等条件优先作为国家标准实施试验点,优先获得农业农村部、科技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配套项目,优先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等国家级项目激励政策。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xw/hydt/snhydt/202404/t20240424_643883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