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遴选2024年度河南省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的通知
豫工信办节〔2024〕6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4年河南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等领域的应用,持续推动工业企业用能低碳化、管理数字化,构建数字化能源消耗及碳排放管理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遴选2024年度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3年的能耗相关数据。
(二)符合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相应要素条件,在数字化能碳管理、碳足迹、碳标准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三)企业主要生产技术、工艺及设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居国内先进水平,且已获得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
(四)截至申报日,企业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二、要素条件
(一)能源数据采集网络健全。按照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需求,新建能源数据采集系统应采用基于工业互联网的绿色低碳解决方案,结合现有自动化系统(DCS、PLC及电力综保系统等)网络,完善现场数据采集网络和工业主干网络,选择合理的能源计量网关,为能源数据采集提供网络基础。能碳管理中心与企业办公网之间应建立信息安全隔离装置,安全管理装置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隔离产品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9-2015)。
(二)实现重点设备节能优化控制。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应加装或改造能源智能化计量器具,完善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能源计量仪表系统,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准确度等级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76)的要求。关键用能设备端应具备节能优化控制系统,对关键节能降碳措施实施效果可追溯评价。
(三)能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应建设能源数据采集与综合监控系统,实现重点能耗设备联网与能耗数据的实时监控、统计、对标、预警,以及能源在线调度;实现生产过程综合能耗与碳排放一体化监测与统计;能源及载能工质数据采集与监控满足分类、分项统计;支持进行企业、生产班组、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碳排放量与产量数据之间关联分析。规模以上企业宜建设能源管理与优化调度系统,实现用能计划、能源生产运行、分布式能源以及能效综合管理;实现主要能源预测与优化调度。
(四)企业数字化碳体系管理。企业应充分利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等技术实现碳管理活动数字化,建立企业碳排放基础数据库,实施企业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档案、节能降碳项目及碳中和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减碳行动实施绩效管理。建设企业碳资产台账与碳交易管理系统,对企业碳排放基线实施动态管理,规模以上企业宜建设能碳综合看板系统,实现企业能碳综合分析可视化。
(五)系统集成与对外接口。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相关系统应支持与企业业务系统集成;在确保企业信息安全前提下,企业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宜预留第三方系统接入数据接口,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能源消耗、碳排放数据在线监测以及计量管理要求。
(六)能碳管理中心基础设施。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建设改造能碳管理中心控制室、机房工程、视频监控及通信工程等基础设施,满足能碳管理中心运行要求。
(七)配套管理体系。开展企业能碳管理中心配套管理模式和机制建设,在明确企业能碳管理中心定位基础上,把硬件设施建设和配套能源管理体制建设有机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使企业能碳管理中心发挥出最佳效果。应设立能源和碳管理岗位,聘任能碳管理负责人,并加强对能碳管理负责人的专业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工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指导企业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经初审后形成汇总表(见附件1),于5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我厅将对遴选出的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在全省同行业示范推广,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名单、能效水效“领跑者”,并对接金融机构优先给予绿色低碳金融工具支持。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孙志民王占昍0371-65509953
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王瑞方 0371-65507698
邮箱:hngxtjn@163.com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