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持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巩固企业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成果,持续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近期,浙江能源监管办全面部署深入推进资质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工作。
一是提高意识,全面部署。办党组高度重视此次资质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工作,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宣贯有关精神,准确把握常态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了每季度开展集中清理的常态化制度,持续推动许可条件保持监管工作开展。
二是问题导向,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网+监管”功能,重点筛查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到期、过期的持证企业,未持续保持人员许可条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以及存在“空白信息”企业等5类企业。截止2月底,共计筛查出234家不满足保持要求的企业,通过送达监管整改通知书并挂网公示、发送短信提醒,逐家电话对接等措施,确保整改全覆盖。
三是常态监管,分类施策。注重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人员流动入离职和延续、变更等业务的材料审核,重点核查人员社保、专业资格及业绩等条件,强化许可内部流程梳理,制定资质许可重点环节清单,严格把好行政许可准入关。
四是主动服务,扩大宣传。进一步加强对许可政策的宣传,机构采用创新服务方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下分片区开展企业座谈会,“走上门”“送政策”,面对面讲解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对有关许可中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线上建立承装(修、试)企业群,在线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与许可企业的粘性。
五是严格执法,督促整改。进一步研究明确针对不满足许可保持条件的企业的监管处理流程,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予以处理。采用简易程序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进一步加强执法时效性、提升执法效率和震慑力,今年以来已对4家企业开展行政处罚。
下一步,浙江能源监管办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同时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形式,形成贯穿资质管理和信用工作全过程、全周期的监管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