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能发安全规【2023】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供电可靠性数据质量核查的要求,近期,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江苏供电企业可靠性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一是全面组织供电企业开展自查。3月初,江苏能源监管办部署省电力公司组织开展对全省各市2023年供电可靠性数据进行自查,全面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二是结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案件调查以及频繁停电专项整治等工作,抽取部分市供电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在现场核查中,通过系统比对发现部分供电公司可靠性数据与国家能源局下发的数据存在误差;少量数据维护不准确,以及个别数据存在漏报等问题,已责成供电企业进行全面整改。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结合本次核查工作,进一步督促电网企业夯实供电可靠性管理基础认真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能安全规﹝2023﹞17号)等各项工作要求,以提升供电可靠性为抓手,有序推进配网建设,大力发展不停电作业,全面提升可靠供电能力和优质服务能力。对核查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持续抓实基础数据管理,常态开展数据核查分析工作,定期组织专人比对相关停电信息,检查可靠性系统中停电事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确保数据唯真唯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