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互动交流

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3〕039号)

时间:2024-01-13 02:23:47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被行政处罚单位:甘肃锦晟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3〕039号

  违法事实:转包承装、承试电力设施业务

  处罚依据:《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试行)》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没金额:33,5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gsb.nea.gov.cn/view.asp?id=8462&typeid=22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