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国炼焦行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和稳定生产经营工作。
炼焦协会对山东省、山西省、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重点焦化生产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
总体来看,焦化企业生产运行基本平稳,疫情对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其中,山东、山西部分焦化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平均在65%-70%;河南大部分焦化生产企业和河北省旭阳集团、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公司产能利用率在80%以上;内蒙古地区的焦化生产企业受煤炭供应短缺的影响基本处于低负荷运行状态,减产至少1/3以上。
分析称,整体来看,影响焦化企业生产正常运行的主要因素有三个:
一是公路运输受到严格检查,物流运力和效率明显降低,再加上区域性限制,对部分企业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有一定影响。以铁路运输为主的企业受影响较小。
二是煤炭企业复工复产较慢,部分焦化生产企业炼焦煤供应出现短缺。蒙古与我国的边贸口岸关闭,炼焦煤进口受阻,对内蒙古地区的焦化企业生产有较大影响。
三是北方地区仍处在冬季供暖期,环保监管对炼焦产能发挥有所限制。
不过,上述影响因素是阶段性、短期内的特殊情况。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各担其责,一定能战胜疫情并实现今年经济发展的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