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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3〕022号)

时间:2023-12-29 22:07:43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被行政处罚单位:张掖市金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3〕022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处罚金额: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gsb.nea.gov.cn/view.asp?id=8419&typeid=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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