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山西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山西省能源局稽查监督处组织电力质监机构和省内电力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临汾市安泽县山西永鑫通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1·24”较大坍塌事故情况及近期山西能源监管办、山西省能源局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建设项目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二是压实工程安全质量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盲目赶工期、抢工期、违法发包的情况发生。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全面压实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三是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对照《全省电力行业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查找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批。四是严肃追责力度。山西能源监管办、山西省能源局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开工,违规压缩工期、违规发包分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失管失控、风险隐患突出的参建单位及其人员,要采取约谈、通报、停工停产、行政处罚等措施从快、从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