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互动交流

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3〕014号)

时间:2023-12-02 00:44:13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被行政处罚单位:亚洲新能源太阳能发电(酒泉)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3〕014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处罚金额: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gsb.nea.gov.cn/view.asp?id=8305&typeid=22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