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互动交流

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3〕017号)

时间:2023-12-02 01:38:24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被行政处罚单位:甘肃电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3〕017号

  违法事实:出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行为

  处罚依据:《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试行)》(国能发资质〔2021〕20号)第四条、第十一条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36号)第三十四条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金额:2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gsb.nea.gov.cn/view.asp?id=8310&typeid=22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