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处罚单位:甘肃电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3〕017号
违法事实:出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行为
处罚依据:《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试行)》(国能发资质〔2021〕20号)第四条、第十一条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36号)第三十四条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金额:2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