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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撤销公示 行政许字(2023)18号

时间:2023-09-16 22:52:4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新疆城电通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3年41月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编号为3-5-00018-2023。
经我办事后核查认定,你公司已经不符合持证条件。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办决定对你公司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予以撤销。由于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予以公示撤销,公示期30日。对上述决定,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我办将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电话:0991-2918974

  传真电话:0991-3631288

  

  

   新疆能源监管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原文链接:http://xjb.nea.gov.cn/NewsDetail.aspx?id=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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