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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人员变更申请办理指南

时间:2023-09-02 20:59:19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一、系统操作流程

  1.登录http://zzxy.nea.gov.cn/,进入“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在线办理”。

   等级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资格

  净资产

  具有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相适应的净资产,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最近2年内具有从事对应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维修活动业绩

  330(220)千伏

  110(66)千伏

  35千伏以下10千伏以上

  无要求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维修管理工作经历不少于

  5年

  5年

  5年

  3年

  3年

  任职资格(电力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

  中级以上职称

  中级以上职称

  初级以上职称

  初级以上职称

  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总数不少于

  50人

  30人

  15人

  10人

  5人

  其中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人员不少于

  30人

  15人

  5人

  无要求

  无要求

  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

  总数不少于

  60人

  30人

  20人

  15人

  5人

  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

  30人

  15人

  10人

  8人

  3人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组织

  健全有效

  安全生产制度

  健全有效

  (3)申请承试类许可证条件:

   等级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资格

  净资产

  具有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相适应的净资产,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最近2年内具有从事对应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试验活动业绩

  330(220)千伏

  110(66)千伏

  35千伏以下10千伏以上

  无要求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试验管理工作经历不少于

  5年

  5年

  5年

  3年

  3年

  任职资格(电力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

  中级以上职称

  中级以上职称

  初级以上职称

  初级以上职称

  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总数不少于

  50人

  30人

  15人

  10人

  5人

  其中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人员不少于

  30人

  15人

  5人

  无要求

  无要求

  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

  总数不少于

  60人

  30人

  20人

  15人

  5人

  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

  30人

  15人

  10人

  8人

  3人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组织

  健全有效

  安全生产制度

  健全有效

  

  三、有关人员问题解答

  1.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专业以及职称有什么要求?

  答: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专业应为电力相关专业,具有相关等级技术任职资格,比如三级承装类申请条件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分别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且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此处职称条件是指申请时满足即可,没有年限要求;此处安装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担任过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职务,总的安装管理工作年限达到5年即可。

  2.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电力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技师和高级技师可以作为什么级别技术任职资格人员?

  答: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电力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技师可以作为“中级技术任职资格人员”;高级技师可以作为“高级技术任职资格人员”;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作为“初级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具体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可参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3.电力相关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主要包括哪些?

  答: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各类具有初级以上电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电力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以及取得高级技师、技师技能等级等人员。

  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主要包括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人员,以及取得由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电力企业等部门单位颁发的电力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

  4.“电力相关专业”具体指哪些专业?

  答:“电力相关专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电气信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及绝缘技术、继电保护、电力集控运行、输电线路、机电等电力专业;不包括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热工类、仪器仪表类等其他非电专业。

  5.哪些人员可以兼职?

  答:根据36号令有关规定,申请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

  6.申请许可证时,退休人员是否可以作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进行申报?

   答:退休人员不能作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人员进行申报。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000000008a30893a018a457611b900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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