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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监管办推行许可证到期提醒告知服务

时间:2023-08-26 19:17:00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 号)有关规定,许可证有效期为六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企业能够按期办理许可证延续,近期,甘肃能源监管办聚焦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推出暖心举措,研究推行许可证到期提醒告知服务。
原文链接:http://gsb.nea.gov.cn/view.asp?id=7964&typeid=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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