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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作为被执行人刘明龙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而非法处置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涉嫌犯罪,由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7日向白山市公安局作出《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函》,并将刘明龙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的犯罪事实等相关材料一并移送至白山市公安局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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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曾多次接到被害人即申请执行人陆钧的求助,就“白山市公安局侦查的刑事案件,至今已过去近3年的时间没有审查结论,已严重超期,涉嫌渎职、不作为”一事,实名举报白山市公安局。为了查明事实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本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2023年6月8日分别向白山市公安局发出了2次调研函件,当事人及本单位至今均未收到任何回复。  该案于2020年4月立案至今已三年多,没有任何侦查、移送结论,白山市公安局怠于行使刑事侦查职权,该案刑事侦查严重超期,纵容刘明龙至今逍遥法外,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损害了被害人合法权益。

  关于刘明龙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物、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及非法采矿等相关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一事,白山市政法委上报至吉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并多次督促公安局,2020年4月立案后至今已三年多,白山市公安局至今没有任何侦查结论,涉嫌司法不作为、渎职。就白山市公安局如此打击惩治犯罪行为的力度,如何能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件进展我单位将持续关注。

  本网编辑部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