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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国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传真(010-88072770)或电子邮件(zzgz@nea.gov.cn)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3-07/12/c_13107322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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