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到哈密市
开展督导调研
1月10-12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一行到哈密供电公司、天中直流天山换流站、神华花园电厂、神华大南湖一号矿井下、国电投新疆哈密有限公司等能源企业,就春节能源保供、“迎峰度冬”电力安全生产及电煤中长协履约执行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树牢能源保供的政治意识,扛起能源保供的主体责任,坚决落实能源保供的各项措施,立足哈密能源资源和区位优势,特别是要多储煤、多发电、能顶峰,不断优化火电、水电、新能源发电运行方式,切实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确保完成电力保供工作任务。三是紧盯电煤中长协履约执行情况,形成产、供、销多方面共同保障,以年度合同签订为导向,不断提高煤炭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发电企业履约兑现积极性。发电企业要按照用煤需求和储煤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月度需求计划,保证及时有序足额获取电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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