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至11日,四川能源监管办有关领导同志带队,先后赴乐山市马边县、眉山市,对有关发电、电网企业安全保供以及电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针对企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1.12”关州水电站较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同业对标指标提升与运用、迎峰度冬安全保供、中小水电制度规程落实等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电力企业立行立改,确保整改闭环。
期间,督导组还联合属地政府和行业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就如何运用《安全生产法》、水电站“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中小水电制度规程开展监管交流了工作经验,推动进一步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夯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