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党中央部署和国家能源局党组要求,坚持提前谋划,统筹部署,坚持既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将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和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紧密结合,以新理论指导新实践。通过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信用意识、廉政意识,把“简化审批、强化监管、深化信用、优化服务”要求体现在许可全流程,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资质许可实现 “发好证、管好证、用好证”的目标,推动行政许可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政治意识,推进能源行业绿色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能源局针对能源行业绿色发展出台了多项政策和实施方案。华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走好“第一方阵”,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一是从强化政治意识入手,牢固树立“华北局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将“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贯穿能源监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充分发挥行政许可对能源行业推进和引导职能,立足区域能源资源禀赋,按照“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先立后破,全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动区域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助推碳达峰碳中和,促进能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三是牢记市场准入使命,坚持设立电力业务许可是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初心,全面推动和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确保促进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确保列入淘汰关停计划的煤电机组退出市场。四是认真履行“把关”职责,严把许可准入关,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销体系建设,以行政许可助推国家治理,确保能源安全落到实处,推进实现“用好证”的目标。
强化法治意识,推进许可全过程依法合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华北能源监管局通过强化法治观念,将法治贯穿许可工作全过程,确保实现许可全过程依法合规。一是确保职权明确。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授权,依法履行电力业务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管理职责。依法实施有关许可工作的检查权、询问权、通报批评权、警告权、处罚权、撤销、吊销许可权等,确保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确保许可全过程标准统一。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以及事后核查,现场检查乃至持证条件的保持,人员离、入职等流程都制定了明确统一的审核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标准不一,宽严失度。三是许可全过程流程规范。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促进许可行为规范、流程统一、便捷高效,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确保许可事项办理实现“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防出现“一发了之”,推进从“发证”到“管证”的转变,确保把“放管服”改革精神执行到位,实现既要“放得开”更要“管得住”。五是正确处理依法许可和“容缺受理”的关系。保障即使采取“容缺受理”也能确保申请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通过全过程依法许可,确保 “简化审批、强化监管、深化信用、优化服务”的要求落实落细,推进实现“发好证”目标。
强化创新意识,推进探索监管新方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创新才能把握新时代”“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自国家能源局2021年8月19日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华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告知承诺制”,通过优化流程,简化审批,许可材料、流程、时限得到了大力压缩和精简,申报人办证简单便捷,真正实现了办证“一次都不用跑”。2022年以来,通过“告知承诺制”完成430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办理,完成1503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针对许可数量的剧增带来的行政风险,要持续强化创新意识,区分各类许可风险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不同监管方式和内容,坚持做好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监管新方式。一是要认真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监管形势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根据风险水平、信用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二是要创新核查方式,通过推进网络核验、在线核查、视频核查等手段,采取线上核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等方式,综合判断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三是要强化电力企业的查验责任,与电力企业建立协管机制,强化施工源头查验。四是要加强信用监管,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清单制度,针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五是要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要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持证企业遵守许可制度等情况实行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六是要增强监管威慑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的企业依法撤销、吊销许可证,实施市场禁入措施,认真做到 “管好证”。
强化信用意识,推进深化信用应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社会信用和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并列提出,并将其视为需要完善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列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布局下来部署,并强调要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为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行业信用环境,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印发了《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华北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开展信用修复、在许可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等措施,初步建立了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华北能源监管局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深化信用应用。一是通过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规则,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大对存在隐瞒、欺骗等承诺不实情形的查处力度,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二是依托信用能源网站、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利用大数据分析、信用告知预警等新型监管手段,加强对企业造成失信原因查询和分析,并对企业进行提醒、警示和约谈,加强信用监管,指导企业做好信用修复,促进能源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提升,以信用监管促进行业发展。
强化廉政意识,筑牢廉洁自律思想堤坝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行政许可涉及利益较多,“权力”相对较大,有产生腐败的条件和机会。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编制了国家能源局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为高风险岗位。华北能源监管局一是强化廉政意识,通过加强廉洁文化和廉政警示教育,深化巩固“明底线 知敬畏 常警醒”廉洁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根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补足精神之“钙”;筑牢廉洁自律思想之“魂”,实现规范许可,干净许可。二是加强廉政自律的制度建设。动态修订廉政风险防控“一表多图”,常态化长效化跟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立改立行,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三是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要强化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资质审核全程网络办理,受理、审核、决定相分离,全流程审核留痕,避免出现许可“一条龙”现象,形成许可全过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格局。四是充分发挥巡视和纪检再监督作用,发挥行政许可委员会、许可监督检查小组功能,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审议有关重大事项,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通过以上举措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华北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掀起学习二十大精神高潮,确保弄懂弄通学深悟透,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为系统安全把好关,为行业进步服好务,为绿色发展出全力,踔厉奋发、埋头苦干,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