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办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疑似委托中介机构编造虚假材料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法律权威和行政许可的严肃性,现就有关事项郑重公告如下:
一、我办坚决抵制中介组织代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针对任何申请主体,我办均一视同仁,按流程规范受理、按标准进行审核。任何打着“山西能源监管办”旗号的中介组织,都是虚假行为,一些中介机构自称与我办有特殊关系,广泛承揽相关资质申请企业的委托,通过编造虚假申请资料,提供虚假人员信息和业绩材料来进行资质许可申请,甚至伪造相关部门公文、勾结有关企业违法出具信函,严重干扰正常的资质审查工作。请相关资质申请企业自觉抵制中介机构弄虚作假代办资质的行为,自行办理资质许可申请,不要“图省事、循捷径”,通过中介机构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资质,更不要盲目相信中介机构的虚假承诺,以免上当受骗,否则将会“财证两空”并受到严肃处理。
二、国家能源局新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36号令)对企业申请条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简化许可条件,减少许可材料,降低申请门槛,目的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方便许可申请,参与市场活动。企业在认真学习许可标准的情况下,完全能够自主准备申请材料。我办鼓励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自行办理资质许可申请,且始终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从微信、QQ、电话专项等多种方式,畅通咨询渠道,引导企业“一次不用跑”,为企业提供更优质、便捷的许可办理服务。
三、行政许可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流程规范、申报要求、申请表格、操作手册、问答手册和办证指南等政策文件均可在我办门户网站<< span="">资质管理网上办事>-<< span="">填报指南>专栏进行查阅,企业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资质申请的许可条件、许可流程和申请渠道。各有关企业应组织本单位所属人员自行填报,如遇问题可与山西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政务大厅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我办将进行详细的政策解答和咨询服务。
四、山西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加强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遏制中介机构弄虚作假代办资质行为,加大信息核实力度,坚决杜绝中介机构或代办人员介入。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查时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许可申请;对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企业,将依法依规撤销许可,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许可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山西能源监管办设立资质许可监督电话和监督邮箱(后附),对于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各有关企业务必提高警惕,对能提供基本事实线索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举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积极核实受理,并为举报单位或个人保密。对经查实委托中介机构弄虚作假代办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对骗取的证书将予以撤回。对参与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或为企业提供虚假证明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将给予通报并抄送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声明。
山西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大厅电话:0351-7218329\8279
山西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监督电话:0351-7218286
举 报 邮箱:zzgzsxb@nea.gov.cn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