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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持证发电企业基础信息完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8 18:58:1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2〕79号)要求,依托“互联网+”手段,深化资质许可全链条监管,定期监督许可条件保持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有关工作要求,2022年4月,甘肃能源监管办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发起了持证企业基础信息完善,截至目前,仍有248家发电企业尚未完成基础信息完善任务。为确保甘肃省持证发电企业基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经研究,现将基础信息完善有关监管要求通知如下。

  一、限期完成基础信息完善

  甘肃能源监管办根据持证发电企业基础信息缺失情况,已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http://zzxy.nea.gov.cn/#/login)向相关企业(附件1)发起基础信息完善任务,企业对照《持证企业基础信息字段表》(附件2),登录系统“我的待办”模块,限期于10月8日前完成基础信息补录工作,经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

  二、认真开展原始信息校核

  各有关发电企业在基础信息完善、电力业务许可办理过程中应认真核实存量信息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持证发电企业的原始数据存在问题,应向能源监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如涉及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事项,应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登录系统,向能源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三、严肃依法持证法律责任

  各有关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安排专人开展基础信息完善工作,认真填报基础信息,慎重核对原始信息,确保依法依规持证经营。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未按要求核实机组信息、企业注册信息与许可证信息是否相符的,由能源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持证发电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申请的,由能源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常态联系工作机制

  各有关发电企业“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联系人变更或忘记密码无法登录的,请及时填写《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企业联系信息变更表》(附件3),报甘肃能源监管办进行联系人变更或密码重置。联系人应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申请添加“甘肃省电力业务许可业务交流群”(QQ群号711214524),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沟通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需完善基础信息企业名单(202292993933.xls)

  2.持证企业基础信息字段表(20229299415.doc)

  3.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企业联系信息变更表(202292994116.doc)

  

  联 系 人:魏万举、杨 炜

  联系电话:0931—2954878、2954877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黄河家园4号楼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2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gsb.nea.gov.cn/view.asp?id=6652&typeid=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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